2014年1月15日 星期三

尾牙近 警政署信用卡換現金加強取締酒駕

又有欠稅大戶,因為刷卡換現金違反禁奢令遭到管收,這是台北一位酒店老闆黃俊傑,因為積欠2400多萬的營業稅,4年來只還了12萬,去年被發布禁奢令,但他照樣上酒店、買名牌包、吃大餐,甚至到薇閣等知名旅館開房間,台北地院認定黃故意不還錢又違反禁奢令,裁定管收。
短髮、一臉憔悴的模樣,他就是繼眼科名醫丁民峰後,第二位違反禁奢令被管收的欠稅大戶黃俊傑,位在台北市南京東路的這間酒店,曾經是他名下的公司。
只是好幾年都沒繳營業稅,一共積欠了2400多萬,去年被發布禁奢令,但他依然故我,每個月用信用卡,預借現金3萬到7萬,再用這些錢,一口氣大手筆花5萬7千多元買進口名牌包討老婆歡心,然後到知名的餐廳,享受一客上千元的牛排大餐,甚至上酒店、理容院,到KTV消費,不然就是跟朋友去汽車旅館開房間,夜信用卡換現金夜笙歌,完全不避諱豪奢生活。
法官根據黃俊傑的消費紀錄,查出他欠稅還花錢買包,又上KTV,還開房間,甚至最高單筆刷卡消費3萬3千元,超過禁奢令,一個月2萬4千元生活費的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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